118,336
编号:
E000078186
中文姓名:
陈凤春
姓名拼音:
Chen Fengc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桦川县610
工作单位地址:
桦川县横头山镇610 :李宝军手机号码:1334955426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桦川县610办公室恶人。

2000年7月18日,桦川县监察局以桦监发[2000]6号文件下文,以拒不执行中央和国家各部委的通告、通知精神,违反行政纪律为由,强迫单位将董秀凤调离原工作岗位,降一级工资的处分。桦川县电视台派记者对她非法威逼采访,县“610” 办公室陈凤春等人找她谈话,逼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同时对单位施压,威逼、恐吓家人。

2006年6月18日,董秀凤和姐姐在同修家一起学法交流时,被同修家对门的警察陈福(音)蹲坑监视举报,遭到时任县公安局局长张云泽、国保大队魏占文、城北派出所所长吴占奎、邵春明等人绑架关押到桦川县收容所。此次迫害是蓄谋已久的,参与迫害构陷的有:当时宣传部部长兼“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头目陈冼、陈凤春(临时借调的),公安局局长张云泽、国保大队魏占文、城北派出所所长吴占奎、城北派出所陈福(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桦川县董秀凤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3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9月30日发表)-280294.html#13929204746-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