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8226
中文姓名:
乐春芳
姓名拼音:
Le Chunf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陂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公安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588号,邮编:430000
电话:027-61002020、027-61000821
[国保大队]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318号,邮编:430399
电话027-61000821、027-85398747
大队长:余运亮13098851596、85398742办
前大队长:张福初13907124270
副队长胡育清13971041077、027-85905997宅
教导员:胡育清13971041077
前教导员:王保国13871030636、027-85931976宅
国保警察:丁四新、田长剑、陈建平、万明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黄陂国保大队警察。

李菊华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一早被黄陂国保大队,劫持到武汉第一拘留所。接着家人每天都去黄陂“610”、国保大队要人。九月三十日,国保大队警察王保国称:对李菊华非法拘留十五天,叫家属十月十三日到期时去接人。家人担心黄陂“610”、国保大队会提前将李菊华送洗脑班迫害,于是十月十二日一早七点左右到拘留所门口守候。大约中午十二点,黄陂国保胡育清、乐春芳一行人开车到拘留所门口,家人质问是否要将人带到洗脑班迫害,胡育清声称:“是的,要送去‘转化’,二十分钟后,他们强行把李菊华绑架走了。家人到现在都不知李菊华的下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警察扬言:取消劳教制度 代以判刑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7/警察扬言-取消劳教制度-代以判刑迫害-2813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