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99
编号:
E000078362
中文姓名:
董光辉
姓名拼音:
Dong Guanghu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武安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河北武安市中兴路西段488号 邮编056300
办公室0310-5680322、0310-5680237
传真0310-5680322邮箱:wasfy@chinacourt.org
院长:杨维华
副院长:成保安13931066082
副院长:祁文良13932058777
刑一庭庭长:蔡明生13931040381刑一庭办公室0310-5680203内线8015
刑二庭庭长:郭二兴13930085035家0310-5683332
立案咨询0310-5680334
信访接待0310-5680230

纪检监察      
高保亮   5659833 13931028838
李竹娥   5688953 13932003858
政治处 0310-5689500    
刘学军   5668968 15831065898
冯宏杰   5686626 15931020009
江日兴   5680088 13931001888
周炜亮   5653510 13932054111
姚春     15081005588
控申科 0310-5652000    
赵德平 5688906 13831037878
吉星   5688651 15830095788
刘娜   5683836 1393006458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法院二审法官。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城关派出所再次补充假证据将关押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的王爱英再次起诉到武安市法院。武安市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公诉人于卫平念完起诉书后出示一份由武安市城关派出所人员提供的所谓5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证词”,辩护律师指出新证词证明的是当事人无罪,公诉人于卫平哑口无言随后仓惶离开庭审现场未再返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武安市法院非法冤判王爱英三年。王爱英不服判决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法院。

至二零一三年四月,王爱英被武安市当局非法关押、迫害已二年。三月份家属再次委托北京律师做王爱英上诉辩护人。四月二十七日律师在进入邯郸市中级法院时遭法警非法安检,法警粗暴的将律师推搡出法院致使未能会见到二审法官阎言(音)。

后来我们了解到,陈建国在一审非法开庭时和公诉人于卫平狼狈为奸,对王爱英夫妇的辩护律师十分粗鲁,经常蛮横的打断正义律师的发言,有意为难、侮辱律师。他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是根本不会加害于他,所以他才敢为所欲为,在法庭上不计后果的大耍流氓,把法庭变成耍流氓的场地。

一审判决被驳回之后,无疑对陈建国之流的武安法官是当头一棒,迫于压力,武安法院只好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王洪亮。然而,那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思悔改,怀恨在心,继续利用二审构陷迫害王爱英。为达到目的,二审时公诉人于卫平竟然出示一份由恶警提供的五年前“听别人说的”所谓 “新证词”,不可思议的是,二审法官董光辉居然采用了这个“新证词”,诬判王爱英三年刑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从陈建国的言行看中共法官枉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30/从陈建国的言行看中共法官枉法-28194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