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大洼县田庄台镇居住三自茶庄后北大社区二二三号恶徒刘占军恶意构陷邻居冯秀梅,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李柄柱和大洼国保大队付振国为首十多人非法闯入冯秀梅家中绑架,并非法抢走个人财产,电脑、电话、近一万元的现金,还抢走存折、工资卡、身份证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十一月一日,冯秀梅家属与律师张科科到大洼国保大队要人,并向国保大队提交撤销案件立即释放冯秀梅的法律意见书,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更新强行记录了张科科律师的证件信息,否则不予接待。陈更新、案件的负责人付振国并没有撤销案件而是推诿说案件交到检察院了。
张律师和冯秀梅家属到检察院询问,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冯秀梅的案件在当地派出所。冯秀梅的家属多次去当地派出所要人,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姜涛和李柄柱态度蛮横,互相推诿,让找国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