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文水县法院非法判乔建军三年半徒刑。而文水县检察院嫌刑期不够,提抗诉要求对乔建军非法判刑七年。吕梁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对乔建军进行非法二审。据悉,吕梁中级法院于八月左右,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将乔建军的案子退回文水县法院。此案由文水县法院审监庭审判监督庭庭长郭宗耀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