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梅河口市房产段纪委书记张吉发、保卫科的张立波、铁北派出所及铁路公安处的三个警察,协同车间主任杨洪秋、出纳员杨某某、副书记邹某、技术员于某一同到闫国柱的单位——松河镇锅炉房,非法把闫国柱绑架到长春市洗脑班(对外宣称长春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紧挨着奋进劳教所),强制洗脑三个半月。
洗脑班主任:李晓峰。里面还有610人员,相继有六人:邹军(科长)、何处长、汤科长、刘科长、胡松(处长),还有一个不知姓名,他总是在有人找谈话或头目来视察时在一旁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