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8706
中文姓名:
杨洪秋
姓名拼音:
Yang Hongqi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吉林省通化市铁路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梅河口市房产段车间主任。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梅河口市房产段纪委书记张吉发、保卫科的张立波、铁北派出所及铁路公安处的三个警察,协同车间主任杨洪秋、出纳员杨某某、副书记邹某、技术员于某一同到闫国柱的单位——松河镇锅炉房,非法把闫国柱绑架到长春市洗脑班(对外宣称长春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紧挨着奋进劳教所),强制洗脑三个半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梅河口市闫国柱的遭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9/吉林省梅河口市闫国柱的遭遇-2819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