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78709
中文姓名:
陈小力
姓名拼音:
Chen Xiaol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科尔沁区检察院
检察员 王兴林
代理检察员 张志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科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秀荣在张贴一张带有“真善忍好”字样的粘贴时,被恶意举报而遭中共绑架,家被抄。近日,刘秀荣的二女儿田心曾三次去国保大队、二次去检察院去找有关人员询问母亲的情况。

第二次找到科区检察院公诉科陈小力,田心要求知道母亲的案卷情况,问办案人的名字,陈小力说你的身份不确定,要有一个身份证明,确定你与当事人的关系。田心无奈,又在当天下午返回到街道居委会,开了一个介绍信,她把介绍信复印了一份,又找到陈小力,陈小力不在办公室,田心等了好久,看到陈小力正在对门的电脑旁看微机,田心在门口张望,又过了一阵儿,陈小力才让她进来,陈小力又继续刁难,无理要求田心在介绍信上面签字按红手印,然后存档案,并让田心写书面材料,往上交。田心说,我妈一次又一次遭到迫害,你们这都是违法的。陈小力却说这是有法律依据的,田心说你们对法轮功从来也没有讲过什么法律。田心拒绝签字,陈小力就说你得找办案人,田心问谁是办案人?陈小力居然说明天再告诉你,田心说你不是说开了介绍信你就告诉我办案人的名字吗?陈无奈说出王昕昕。连办案人名都想隐瞒。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通辽市刘秀荣被劫持 女儿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6/内蒙古通辽市刘秀荣被劫持-女儿要人-2836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