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8717
中文姓名:
唐庆华
姓名拼音:
Tang Qing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
局长吕锋,国保大队办案人倪春雨、仇蒙、王大力、高军、郑国山、腾国君、郭洪峰、吴冠时、王立东、张伟光、于才国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
办公室:0431-88776290,0431-88776259
高军:13514493355 15904402839

长春市公安局电话查号台:0431-88991114
总机:0431-88907000、8986842 8986830 8908000
传真;0431-88966903、88908000、88908066
办公室:0431-88922156
指挥中心:88989110
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 审批科 电话 0431-88926741
陈龙 13354302271 87979088

近照:
家庭住址:
唐庆华 88900806(办公室),85967885(宅电),13354300010(手机)
迫害事实: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凌晨,长春市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队、农安县“六一零”驱车赶往农安县烧锅镇,同烧锅镇派出所、烧锅镇书记等人,闯上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韩建平、孙艳霞、付贵华、小燕,刑讯逼供,逼他们承认五月十三日长春绿园区出现的法轮大法真相条幅是他们做的。在农安县公安局,孙艳霞被农安国保队长唐克打的腿特别肿、青紫,在看守所两个月才好利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长春国保和农安国保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黄淑英和她二十五岁的儿子张广柱,企图将张广柱和农安烧锅镇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孙艳霞联系起来,罗织罪状,制造冤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制造冤案 长春公安绑架逼供黄淑英母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1/制造冤案-长春公安绑架逼供黄淑英母子-2838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