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早上七点,许昌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许艳丽等一伙人、西关派出所多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屈春荣女士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一些个人物品,将屈春荣强行从家中带走。屈春荣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高桥营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屈春荣非法开庭,过程中,审判长蓝国艳和公诉人郑建业自知理亏,讲话故意不使用麦克风,声音很小,使旁听席上的人们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屈春荣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用麦克风,声音洪亮的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当庭释放屈春荣。
然而,魏都区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甘受邪恶“610”操控,于近日以所谓“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对屈春荣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屈春荣被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