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78864
中文姓名:
董国吉
姓名拼音:
Dong Guoj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泰山区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泰山区政法委书记。

董国吉,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初,任泰安市泰山区政法委书记,因卖力的迫害法轮功,被邪党逐步提拔至泰安市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零零年春天,泰安市、泰山区政法委、610系统秉承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旨意,在大津口「云海度假村」办起了洗脑班,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洗脑班由泰山区政法委书记董国吉、副书记王树春、公安局副局长田方华、政保科长张继轩等人主持,每次都有国保大队的人作为主要威胁势力参与,他们除散布邪党谎言欺骗学员外,还对学员进行恐吓辱骂,逼迫学员违心转化。

董国吉在大津口云海度假村办起了强逼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洗脑班。凡是在泰山区地盘上居住、生活、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无论是本区的,还是省属、部属、市直、外省市县区的,只要不按照他们要求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一律绑架到洗脑班强行“转化”。

在这个邪恶的洗脑班上,他组织了政法系统的一帮人,加上学员单位的一些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精神的摧残和经济上的掠夺,以及对学员家人的恐吓与迫害。其主要手段有:

一是大会小会的向学员灌输邪党的谎言邪说,欺骗学员,强逼洗脑;

二是胁迫学员家人到洗脑班上以亲情劝说、哭闹甚至打骂学员逼其“转化”;

三是进行经济迫害,逼迫每个学员每天交一百五十元的所谓生活费。其实法轮功学员的伙食只是每天早晨一个馒头、一块咸菜,中午和晚上都是两个馒头、大半碗菜,每人每天实际花费不到十元钱。剩余的那些钱都用于政法人员(包括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王树春及公检法司的人)和包夹(所在单位安排的看管学员协助“转化“的人)的吃喝玩乐、上山打猎等。这期间,有的学员被软禁在洗脑班长达四十五天、勒索六七千元,有的被弄得倾家荡产。

四是以开除公职、劳教恐吓学员,逼其“转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田方华、政保科长张继轩等人经常恐吓学员:不“转化”就开除公职,再不“转化”就送劳教。在劳教法轮功学员杨成元时,先把其他学员集合起来,张继轩象开公审大会一样叫嚣着宣布所谓的劳教决定:杨成元拒不“转化”,……依据什么第一条之规定,决定对杨成元劳教三年——带走,……以后谁不“转化”就劳教谁。以此制造恐怖气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山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统计-353448.html
泰安市政法委副书记董国吉迫害法轮功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7/泰安市政法委副书记董国吉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84542.html
山东泰安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9/山东泰安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罪恶-2841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