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78920
中文姓名:
葛胜楠
姓名拼音:
Ge Shengn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白城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总机:3441000,3441001,3441002,3441003,3441005,3441050,3441051,副院长:3440003
3440002,3440004
白城市中级法院 (二审非法终审法院,区号:0436,邮政编码:137000)
审 判 长: 李光泽
审 判 员: 李大文
代理审判员:王谦梅
书 记 员: 冀 诚
外线 内线 专网区号
白城是中级法院 3258149 366149 84361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白城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白城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葛胜楠电话通知戚凤敏的家属,让家属通知律师与她联系办理此案件。十一月二十九日,戚凤敏的律师给葛胜楠打了电话,葛胜楠向律师索要相关手续,并提出要律师的辩护词。律师认为手续可以邮寄,但索要辩护词不符合法律程序,在案件没开庭之前不能给。也许是担心法院会暗箱作业,戚凤敏的家属再次提出要公开审理此案要求。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戚凤敏的家人到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找到办案人员葛胜楠,问她戚凤敏做好人没有错,为啥重判,家属要求公开审理此案,别暗箱操作,并要求无条件的立即释放戚凤敏。家属问葛胜楠,在判决书上非法判决重犯是啥意思?葛胜楠说戚凤敏以前被判过刑,所以叫累犯。家属说:“习近平在十三岁时被打成反革命,现在当主席了,反革命怎么能当主席呢?”葛胜楠无语。后来,家属在笔录上写下:做好人没有错,按“真、善、忍”做好人更没有错,要求释放戚凤敏回家。戚凤敏的家人要求中院公开审理,不要暗箱作业。同时要控告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戚凤敏第二次被判刑五年 家人拟控告迫害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5/戚凤敏第二次被判刑五年-家人拟控告迫害者-2844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