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十余位法轮功学员来到沈阳大东区小河沿东边的夏芳园参加晨炼,没想到这种健身行为却使沈阳公安机构的警察如临大敌,更不会想到自己在公园里做几个舒展的动作成了“跨省大案”的直接证据!公安系统甚至给这次绑架案起了个故弄玄虚的名字“F321大案”。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家属和律师把亲人遭酷刑的控告状交到大东检察院案管科,警察梁超说真有这种酷刑逼供可以起诉办案人。但九月十二日再次去检察院递交委托书时,梁超以律师没带律师证为由拒绝出来见面。九月二十日律师去检察院查看卷宗,先是门卫态度蛮横不让进,后来又谎称过节没人在岗,最后还与律师吵了起来,而梁超仍旧推脱不见。
九月二十七日:在大东检察院,警察梁超抱怨因为家属找律师,大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好几次庭没开成,还举出李天一的案子威胁家属越申诉判的越重。他对维权律师参与此事非常恼怒,说:“北京那几个爹(指律师)胡搅蛮缠”。最后,推说管案子的有专案组,上面还有科长、检察长、市公安局,只能等着年末或年初判决。
十一月八日:到大东检察院,警察梁超在电话里对家属推诿说:“不跟你们见面,只见律师。前天我们与律师见面争吵的事都发到网上去了,所以我们只给录音,不和你们谈了。”梁又把责任推到铁西检察院,让去铁西检察院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