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4日,贵州玉屏县国安远建平、李东平伙同新晃县国安队长姚本鑫,610办主任李新民,司机姚建林,还有不知名的公安,因大法弟子杨秀铭又到贵州大龙镇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和标语,由于此事,从民政局强行将杨秀铭绑架到玉屏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对杨秀铭进行两天两晚的刑具逼供,重铐,三名恶警把杨秀铭按在水泥地板上跪,面壁站,两天两晚不准睡觉,不准喝水,非人性的折磨,最后将杨秀铭非法关押15个多月后强行判刑七年,于2004年11月18日送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