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日,新晃县国安吴祖坤(原县公安局政保股长,现退休)、县委副书记姚本友(现人大主任)从民政局办公室绑架大法弟子杨秀铭到公安局进行所谓的审讯,并拘留15天,抄了杨秀铭的办公室家。2000年2月4日,杨秀铭和13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山广场炼功证实大法,被他和恶警吴祖坤叫来公安110绑架到公安局。杨秀铭被恶警吴祖坤铐着双手关进看守所2个多月,在这期间,县领导多次找杨秀铭谈话要杨秀铭表面上放弃修炼,由于不配合邪恶,被他和吴祖坤非法将杨秀铭送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一年。
1999年12月春节前,大法弟子姚翠平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好,被县610铐上手铐带回关押在县拘留所,被他等人非法审讯。说要在经济上整垮姚翠平。
2000年11月大法弟子刘玉红进京上访,被带回当地非法拘留40多天。拘留期间,他和多名恶警带着县教育电视台的记者,扛着摄影机,逼着大法弟子按恶警们拟定的内容污蔑大法师父,诽谤大法,并以“不配合就送劳教”相威胁。
2001年7月8日,大法弟子罗菊云在株洲白马垄劳教所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劳教所怕她死在那里,不敢收。他和杨建军等恶警将罗菊云拖回新晃仍然关进看守所,强迫家人交5000元保证金(无收据)才放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湖南怀化新晃县邪党政法委姚本友、杨清林、国安姚本鑫,恶警吴祖坤、“六一零”曾竹青、李新民等人追随邪党,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一人(杨秀铭),非法判劳教二十九人次,其中包括杨秀铭、甘桥英、罗菊凤、胡芳锦、杨发秀、申金莲、尹桂英、伍运娣、杨冬月、刘玉红、龙芝兰、罗菊云、姚翠萍、菜伟丽、张××、徐贵生、徐付八、田松梅、姚艳妃、胡林宏、杨先见,多者三次劳教,少者一次;非法拘留一百四十余人。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大法弟子蔡伟丽因与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县城中山广场转盘处炼功证实大法,被六一零曾竹青、原政保股长吴祖坤、原政法委书记姚本友非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