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9070
中文姓名:
李增兰
姓名拼音:
Li Zengl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甘井子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邮编:116039
举报电话:0411-82793899
投诉电话:0411-82793884
办公室:0411-82793996
值班室:0411-86571447(昼夜)
传真:0411-86583732
院长:
温连生0411-82793701,13889629636
陈朝仁86600405办,84630510宅,13304262929手机
副院长:
范芃82793702
张彬86601290办
苗刚、张彤、曲云杰
纪检组长:林迎春82793705
执行局局长:刘传霖82793708, 13704091267
办公室:82793869,82793996
主任:孙博吉82793877,13700085246
[刑庭]
庭长:卢名利82793730(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
陈晶86600626办
法官:
李增兰82793776(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
娄玉珍82793733(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
蒋春艳82793757
段丽82793834
郭丹华82793996
金华82793897,82793941(助理)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甘井子区法院红旗法庭]
地址:甘井子区红旗西路(红旗工商所西侧路北)
电话:0411-8420369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连甘井子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九点三十分,警车将张晓丽带到法庭。张晓丽微笑着和家人打招呼。张晓丽的两名辩护律师进入法庭前,被法警拦住要求进行安检。律师说:“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对律师和公诉人不能安检。”法警蛮横地说:“不管法律怎么规定,我只服从本法院规定。不安检就不能进法庭,不管是不是律师。”僵持到十点二十分,一位自称是刑庭庭长的人在看过律师给他出示的最高院规定后,进法庭和法官商量。十点四十五分,书记员亲自出来请律师进入法庭,不需要安检,庭审开始。法官是李增兰,陪审员是杨桂兰、陈峰。

宣布开庭后,法官与公诉人就开始违背法律程序,不给律师申诉机会,并且公诉人不顾律师的抗议,直接念起诉书,一直念完。律师要求法院去掉张晓丽的戒具,法官李增兰说:“按照规定无须去除。”律师问什么规定,李增兰说:“内部规定,不告诉你。”律师说:“现在申请你回避。”李增兰说:“律师有权利申请回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很吃惊,因为作为法官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就是在自取其辱,律师马上找到《刑诉法》第三十一条宣读法律条文。律师对法官说:“从开庭到现在,你的行为说明作为法官你已经不具备审理本案的能力和素质,所以申请你回避。”法官李增兰满脸通红,宣布休庭,脱下法官的衣服,离开法庭不知去哪里了。等了很长时间,法官李增兰一直没有回法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非法庭审闹剧中收场-法官落荒而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3/非法庭审闹剧中收场-法官落荒而逃-28519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