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因刘桂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单位不让她从事教学工作。当时四中校长马德臣、副校长王泽把她上报教育局,教育局长由春发、副局长宋延瑞、于凤芹和手下一个职员到学校三番五次找她,逼她写不炼的保证,被她坚决拒绝。于是马德臣停止她的教学工作,骗她到教导处工作,但是不安排她任何工作。马德臣害怕她修炼法轮功,影响他到的前程,就上报材料到教育局要求处理她,要把她调到电业大学去。她没有去。后来他的校长职务被撤,他被调到电大去了。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她正在富锦四中三楼教务处上班时,办公室本来有三名教员,校长马德臣和主任侯天一,用电话将三人调走,马德臣还亲自打电话看她在不在,之后富锦公安局副局长于兴录就带着张影、栾云飞闯进来,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将她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