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因刘桂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单位不让她从事教学工作。当时四中校长马德臣、副校长王泽把她上报教育局,教育局长由春发、副局长宋延瑞、于凤芹和手下一个职员到学校三番五次找她,逼她写不炼的保证,被她坚决拒绝。于是马德臣停止她的教学工作,骗她到教导处工作,但是不安排她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