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9243
中文姓名:
罗鸿飞
姓名拼音:
Luo Hongf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汉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 027-84847025 邮编430023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振路1号
院长严树华 副院长管秋荣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不法人员在武汉市“六一零”的操控下开庭,并进行非法庭审。

与崔海女士同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三位大学教师。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并慷慨陈词道:一群高学历的文化菁英、高素养的善良民众、民族的脊梁,却被你们一帮低文化没素质的、知法违法的人糟蹋。

辩护律师认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洗脑班,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法轮功学员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事实,向海外投稿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对法轮功学员的长期关押是非法的,包括这场庭审都是非法的。对他们的所有指控都是不成立的,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这些无辜被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

一月八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指派一法官向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安康医院的崔海宣读所谓“判决书”。

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崔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参与此案的武汉市公检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汉市法官罗鸿飞、谢春,检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恒、刘华、吴志国,司法江黎丽、邓群、胡高伟、何伟、万军、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控告书已递交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迫害命危的老太遭诬判 律师控告武汉公检法犯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30/被迫害命危的老太遭诬判-律师控告武汉公检法犯罪-2866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