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法院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至十一点对法轮功学员秦玉兰非法庭审。直系家属进去三位旁听,女儿说跟案件有关作为第二辩护人被拒绝。等家属进去,除了给家属留的三个座位,其余座位已经坐满,有政法委、法院、机关人员等。
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利用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说明当事人无罪。过程中只是重复的部份审判长打断了一下。秦玉兰的状态挺好,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不承认自己有罪。
十一点宣布休庭。所谓「审判长」:杨惠超,「检察官」:刘冬雪、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