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79292
中文姓名:
高鑫
姓名拼音:
Gao X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州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大连市金州区法院
区号:0411
邮编:116100
电话:041187786308  
     姓名  外线   内线
民一庭:副庭长室: 李焕祥  878 37737 7737
    审判员室: 赵利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刘少敬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田美环 87837735 7735
    审判员室: 雷德峰 87837733 7733
    审判员室: 王军 87837733 7733

民二庭: 庭长室: 吴秀忠 87837799 7799
    审判员室: 常建生 87837752 7752
    审判员室: 王永东 87837752 7752
    审判员室: 徐富 87837748 7748
    审判员室: 连芳 87837748 774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大连金州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马瑞田、韩学明、马爱兵。一开始法警答应只要有身份证的家属都让进。后来,来了两个警察,态度非常恶劣,非法要求律师安检,并只允许进六位家属,旁听席上除了五位家属,其他全是不明身份之人。
韩学明的母亲被拒之门外,不禁大哭:“我是亲生母亲,为什么不让我进去?”马瑞田的家属也在门外气愤地说:“真是不讲理,不就审个法轮功案子吗,至于怕成这个样子?”

在律师进行辩护过程中,整个法庭象静止了一样,每个人都在认真地听,律师从各个角度证实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公民应有信仰的权利,呼吁法官与公诉人一定要拿出良知,维护法律的正义。公诉人高鑫一开始还趾高气扬,最后被辩护律师辩驳得哑口无言。

主审法官是王忠卫。非法庭审大概历时一个小时。当天法院门前布满警察,戒备森严,便衣拿着摄像机到处拍摄。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当天赶上停电,大连市金州区法院所有的法庭都停止庭审、择日再开,唯独对夏元新却要坚持开庭。在庭上,公诉人王海、高鑫始终没有说出当事人触犯了哪条国家法律。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既没有物证,又没有人证,当庭只提供了一些照片,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四月七日,被“监视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周艳波连续接到金州区法院的传唤,说到法院取起诉书,在周艳波拒绝领取起诉书时,金州区先进派出所上门传唤去派出所,周艳波被迫离家流离失所。
相关单位及人员:
办案人:孔令旗、高凤鸣、王浩宇。
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高鑫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2/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4182.html#20421231728-34
大连法院停电期间仍非法开庭-剥夺家属旁听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9/大连法院停电期间仍非法开庭-剥夺家属旁听权-288899.html
大连金州法院非法庭审马瑞田等情况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6/大连金州法院非法庭审马瑞田等情况补充-2873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