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谢务堂与妻子谭香玉一同被天心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青园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而后被送往长沙市看守所。期间,谢务堂曾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与迫害。
九月十四日,天心区法院在未通知任何亲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理此案,而后于十月九日做出判决,将谢务堂老人以莫须有的罪名一审非法判刑四年八个月。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然而当亲属找到主审法官黄觉平,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时,他的回答却是“现在都不通知了。”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天心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坡子街派出所警察及小区人员闯入法轮功学员宋放鸣的母亲邹桂华家,劫走了两大车物品,将宋放鸣和邹桂华老人强行抓捕。其后,宋放鸣被天心区检察院起诉。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天心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张传利为宋放鸣作无罪辩护,指出: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违反宪法规定把法轮功定为“×教”。宋放鸣为了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提高自己的心性,祛病健身,没有犯罪,应予立即释放。
三月十日,审判长黄觉平宣布对宋放鸣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