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志刚长期在伊春公安系统任要职,对当地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四年三月,伊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尹志刚因在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问题,受到体制内记大过处分;官方公报还称:尹志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五点多钟,王新春和五营区法轮功学员谭凤江骑车到朝阳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租房处,在楼下被蹲坑的金山屯区公安「610」警察秦汉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杨大伟、司机吕红旗绑架。王新春走脱后,谭凤江被绑架后,先被劫持到伊春区朝阳派出所,后又被五营区「610」劫持到上甘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九月二十二日,又以所谓「非法传播」为由将他转押到五营看守所。谭凤江当天开始绝食抵制,拒绝打注射液。九月二十九日,谭凤江家属前去政法委要人,九月三十日五营「610」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了谭凤江。
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永刚指使手下「610」警察及其巡警抓人,指使刑警酷刑逼供,在金山屯公安分局还成立了一个所谓项目组,四处搜查王新春,项目组成员有:尹志刚、马永刚、张伟、王铁立、陶绪伟、杨长山、郭辉、王波(13895938823)翟超(1394588379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