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裴文海被非法关押在肃宁县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三年八月中旬遭非法批捕。亲友请来律师,法院庭长王曼青,法官许富芳无理刁难律师,极力阻挡律师出庭为当事人辩护。肃宁县“六一零”头目赵宗耀下令:“一定要阻挡北京律师出庭,想尽办法阻挡,即使挡不住出庭,在法庭上也绝不允许按刑法第三百条辩护,所有的律师都是按这一条辩,上面规定,以后律师一概不能辩刑法三百条。这是上面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