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红旗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任刘家河派出所所长期间,刘家河有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各种迫害,其中十二人被拘留,十人被勒索钱财4200元,多人被抄家,十几人被骚扰。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在凤城国保大队当警察的辛红旗,与大队长宋学录等人绑架了7名法轮功学员,导致其中2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劳教,2人离世。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给黑龙江省龙江县雅鲁河乡派出所打电话,雅鲁河乡派出所警察将大法弟子张秀霜、金龙、金凤娘仨绑架。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张秀霜的手指被警察范某砍伤,有照片为证。金龙,男,非法关押凤城北山拘留所十五天。金凤,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六日晚,刘家河卫国村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流,被卫国村原书记冯旭、妇女主任汪桂美得知,到现场抢走大法资料并恶告到派出所。正月二十七日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指导员齐文林、尹晓东、刘明利、韩延善,妇联樊桂敏、镇政府人员徐金玲等人开车到卫国村,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
曾秀清,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袁淑艳,女,4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朱桂华,女,5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胡胜林,男,6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春萍,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远东,男,65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二十天,勒索五百元。
安敏,女,43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三十七天,勒索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等带十多名警察绑架大法弟子金殿文,砸坏门窗,金殿文的后背被警察李世杰、范某用木锯砍伤,被关押在凤城北山拘留所十天,遭受酷刑定位,地环成大字型。参与迫害者者,看守所王长春。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七日,大法弟子刘忠民被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凤城北山拘留所二十天,勒索七百元。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当时在凤城国保大队当警察的辛红旗,与大队长宋学录等人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导致其中两人被非法判刑,三人被劳教,两人离世。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四年,辛红旗担任凤城看守所副所长,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受到各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