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7.20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金殿利被刘家河派出所齐文林、陈有亮和刘明利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凤城北山拘留所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赫崇荣被村干部曲文山和刘家河派出所政委齐文林等人搜走大法书。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六日晚,刘家河卫国村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流,被卫国村原书记冯旭、妇女主任汪桂美得知,到现场抢走大法资料并恶告到派出所。正月二十七日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指导员齐文林、尹晓东、刘明利、韩延善,妇联樊桂敏、镇政府人员徐金玲等人开车到卫国村,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
曾秀清,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袁淑艳,女,4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朱桂华,女,5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胡胜林,男,6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春萍,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远东,男,65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二十天,勒索五百元。
安敏,女,43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三十七天,勒索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卢俊去娘家看望有病的父亲,弟兄山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无任何理由地闯进卢俊娘家,抢走大法书,把卢俊绑架到弟兄山派出所,等在那里的刘家河派出所齐文林和刘明利将卢俊劫持到刘家河派出所,扬言要劳教,理由是有人说卢俊仍在学法轮功,卢俊讲明真相后被放回家。之后几年里,镇政府徐俊玲,刘家河派出所伊晓东和刘明利曾三次到卢俊家里无理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