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79581
中文姓名:
李运忠
姓名拼音:
Li Yun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桂阳县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桂阳看守所警察。


二零零四年时,肖四兰的儿子是开大客车的,那年二月二十一日,肖四兰为了告诉儿子记住“法轮大法好”,在他家厨房墙上贴了张“法轮大法好”的字条,被恶人举报,就这样,桂阳县公安局将肖四兰强行绑架到桂阳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三天,肖四兰被迫吃猪狗不如的伙食,却要交伙食费四百三十元。

这次在非法关押期间,警察(股长)李运忠等人,说什么肖四兰年纪大了,欺骗她出三千元,就放她回家。肖四兰没答应。结果,他们放肖四兰出看守所时,选在傍晚时分,光线昏暗之时,催促肖四兰在一张对折了的纸的右下方签字,当对方打开那张纸时,肖四兰才发现是一张“问话笔录”。

回家后不久,肖四兰就被投入白马垄女子劳教所迫害,非法关押一年零九个月。嘉禾六一零勒索肖四兰的工作单位湘运嘉禾公司一万元,湘运嘉禾公司就将肖四兰的退休金册子抵押,从中扣除一万元,直至扣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嘉禾六一零、恶警利用迫害法轮功勒索钱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2/湖南嘉禾六一零、恶警利用迫害法轮功勒索钱财-2879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