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9583
中文姓名:
李杰
姓名拼音:
Li Ji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庭长
工作单位名称:
太和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太和区法院院长电话:0416-5179564, 0416-5173016;0416-5178877
太和法院刑事厅厅长 梁贺祥 手机13840608699
审判员 李立辉0416-7188098
太和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秀梅办0416-5168615
太和检察院办0416--5168635
近照:
家庭住址:
附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 13941648098 18941601917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等人用法院的车将徐惠萍拉到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因徐慧平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只非法庭审半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四十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景翠珍、刘静被构陷一案。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公诉人是太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晓军,审判长是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审判员是法官李立辉。九月末,律师通知家属,景翠珍和刘静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判金德静两年。时任太和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晓仿,太和区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李立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25/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姜海涛被举报-406658.html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劫持病危妇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7/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劫持病危妇女-2881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