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等人用法院的车将徐惠萍拉到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因徐慧平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只非法庭审半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四十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景翠珍、刘静被构陷一案。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公诉人是太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晓军,审判长是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审判员是法官李立辉。九月末,律师通知家属,景翠珍和刘静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判金德静两年。时任太和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晓仿,太和区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李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