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9591
中文姓名:
林太福
姓名拼音:
Lin Taif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清河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435661131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清河派出所恶警。

2001年腊月十三,当地派出所副所长苏文博,于精洋等四名恶警开车到吉林省通化法市大法弟子卜景花家,没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不穿警服非法抄家,当时卜景花和七岁的女儿在家,不法警察把她家翻的一片狼藉,强行拿走了她家一个定期存摺大约是两万三千六百元,又到她家仓房里抢劫,看见花生米,偷偷装了满满两衣服兜。茶罐里给女儿买吃的零花钱,大约20-30元也被副所长苏文博偷走了。

卜景花被恶警劫持,当时她女儿被吓的哭了起来,恶警就骗她说,你妈妈一会我们就给送回来。当天下午把卜景花送到清河派出所,还有几名男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关押到第二天下午送到集安市看守所。

所长董本军和恶警王宝昌竟违背良心说,卜景花那个存摺是活动经费,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于精洋就非法把钱取出来了,这些恶警们给花了。

卜景花被非法劳教了一年零六个月,送到长春劳教所,在那里每天早起晚睡被奴役。

从劳教所回来时,卜景花去清河派出所找所长董本军要被抢劫的钱和存摺时,所长董本军说那钱不是我花的。卜景花去过很多次,他们却不归还钱和存摺,最后卜景花去市公安局控审科起诉,把抄家的情况,和他们非法偷钱拿她存摺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下,可是他们并不按卜景花说的事实写,替恶警掩盖,当她回来去清河派出所找他们要钱时,恶警林太福说,你去市公安局说那些干什么,卜景花说,事情是你们做的呀。他气的不吱声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卜景花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2/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4年2月22日发表)-287768.html#14221223325-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