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姜俊伟 电话: 84829865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沈阳市东陵区法院非法庭审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陈福,由姜俊伟担任审判长。
九点五十分开庭,审判长姜俊伟问陈福:你去年在沈阳打工时,有一工人长个疖子痛苦不堪,你告诉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就好,你是否承认?陈福回答:律师不在拒绝回答。
姜俊伟又问:有一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你请他吃一回饭,鼓励他要精进,还给了他一个光碟?有无此事?陈福回答:律师不在拒绝回答。姜俊伟告诉书记员写在电脑上。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就草草收场,前后不到半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