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高坪镇政府的卿三丙、唐安全和派出所的两警察和他们本大队的谭忠兵(邪党书记)、村长李合友、民兵连长杨双建,妇女主任元常宝,会计李存元等把冯兴秀和本队牟起林同修劫持到大队部,下午四点后,又把她劫持到高坪粮站(高坪镇政府临时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叫她的家人交两千元钱的“保证金”,说什么三年内如没有和大法弟子接触,没上各级政府上访,就把钱退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