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9887
中文姓名:
唐新全
姓名拼音:
Tang Xinq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彰武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彰武县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辽宁彰武县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和齐俊荣。

法轮功学员高雨民下车后,要求警察除去他身上的手铐、脚镣,警察没有除掉刑具,而是将他拖进法庭,当时至少有三十多个法警,对他如临大敌。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铐给我打开!”并挣脱法警坐在地上。高雨民的家属见此高声大喊:“把他手铐打开!这是什么法院?杀人强奸不管!这算个什么事?告他们去!这都有监控录像!”最后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号里,审判长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认被强加的“罪行”。高雨民大声正告他们:“你们对我所为,都是强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们。我配合你们,你们就是在犯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宪法是母法,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大法是正法。”高雨民刚说了几句话就被唐新全打断了,不让说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高雨民等被非法庭审 法官拒除刑具被家属怒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0/高雨民等被非法庭审-法官拒除刑具被家属怒斥-28894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