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因不给公休假,张玉霞就利用周末时间与法轮功学员姚宝荣(已被迫害致死)一起去北京和平上访,十九日晚,张玉霞到达北京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警察推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广场天地分局前门派出所,连夜被兰州驻京办接去,并通知单位。十二月二十日下午,由甘肃省第二劳教所派去的政治处主任王锦,女警察王永红坐飞机去北京,乘火车将张玉霞接回兰州。
所里专门准备了一间房子,派警戒科长李宏文,副所长杨瑞芳,陈元平、李世元、王永红、马某某六人三班倒,轮流看管张玉霞。并专门派张玉霞的丈夫(也是劳教所职工)不上班,专门负责做饭,二十四小时监视。第四天,张玉霞开始绝食抗议。第五天下午,单位怕承担责任,将张玉霞放回家。在此期间,单位已经下达正式文件,以此为借口将张玉霞开除,并将十二月份已发的工资一千零七十元,由王锦从张玉霞丈夫手中全部索回,并说:「作为这次工作人员去北京接张玉霞的费用。」
二零零零年初,张玉霞虽然被单位非法开除,但单位却一直没有放弃对她的监控,由警戒科派六人,由副科长杨保民等六人在家属楼单元门口轮流监视,仍然派张玉霞丈夫不上班,带工资在家中二十四小时看管。劳教二所还将女队安装的电子监控器直接对准张玉霞的单元门口不间断监视,还派政委潘勤、政治处主任王锦、工会主席等多人,以所谓的谈话逼迫张玉霞放弃修炼,不断骚扰张玉霞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