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的一天下午,王丽霞正在后院里洗衣服,感到有人推她,就走出门,刚好看到一群人闯入她家来,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把她当时三岁的儿子吓得直哭。她知道这群人要迫害她,就不得不离家出走,过着流离失所的颠沛生活,先到亲戚家,后来到温州、广州打工谋生。后来知道,这群人就是崇阳县公安局的饶方针、舒望林、胡社斌、牛西凡、吴良心等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崇阳县公安局牛西凡(县公安局副局长,时任国保大队长)带一伙人闯入王麦云的家,不由分说,到处翻箱倒柜,非法抄到了师父的法像和手抄大法经书一本,并以此为由把她送到县公安局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直接转入县看守所关押三十天,敲诈勒索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