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80093
中文姓名:
邓书伦
姓名拼音:
Deng Shul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八堡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晚,在中共书记王家贵的指使下,八堡乡派出所所长龙永富、恶警邓书伦、恶警王黔治,深夜十一点,闯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八堡乡法轮功学员李磊家中,暴力绑架了李磊,非法关押到八堡乡派出所。

然后,李磊被送到大方看守所,迫害了八个多月。期间,李磊被强行离婚,家产被抢夺。看守所恶警拒绝家属看望,不准送衣服等。

之后,李磊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贵州省都匀监狱迫害。贵州省都匀监狱,用隔离、洗脑、坐小板凳、做苦力、抽血、断食、吹风扇、诱服不明药物等,酷刑迫害李磊到其连续昏死一个多星期。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李磊被放回,在失去全部家产的情况下,只能靠下苦力种庄稼为生,并不断受到恶警邓书伦等的骚扰。目前(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李磊流离失所。

八堡乡书记欧启华、八堡乡乡长张正荣、八堡乡政法委书记王锦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指使恶警王黔治、邓书伦等,诱逼李磊、晏国凤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八堡乡派出所写“不炼功的保证”,不准他们信仰法轮功,并上缴法轮功书籍等,“天安门自焚”伪案后,他们变本加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李磊狱中遭酷刑折磨 出狱后被迫流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4/李磊狱中遭酷刑折磨-出狱后被迫流亡-2883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