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镇计生办洗脑班
时间:1999年7、8月,约半个月 地点:沛县汤沐路南原沛城镇计生办(已拆迁)
责任人:胥月华(女)、邵德强(原沛城镇书记,后调沛县政法委书记,2010年12月因贪腐被判徒刑15年)、分管计生的镇副书记、李德义
被迫害人员:
第一期:
杨明彩(女,50多岁,小学校长)、张红英、朱景荣、张老师(沛城镇中心小学)、 王秀华 刘芝兰 张芝兰(女,放弃炼法轮功后已离世) 刘德文 张成吾 姜玉芬(女,放弃炼法轮功后已离世) 两名高中学生等约20多人
第二期:
司秀丽 李桂芳 王新春 陈静 朱艳玲 袁杰信(女,40多岁,个体经商者)等10名为法轮功鸣冤上访者, 张水星(女,30多岁,被非法关押于沛县职教中心宾馆)
迫害事实:
1.非法关押,家人被迫送衣被。
2.强行洗脑,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找保证人、株连单位、家人亲朋参与迫害,这是对家人的又一层迫害。
3.新城派出所一女警察,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被诬蔑为“X教”那一天,从下午到天黑在洗脑班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