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镇潘阁村洗脑班:
时间:1999年1个多星期 地点:沛县沛城镇潘阁村村委会院内
责任人:沛县原鹿湾乡政府3名干部(派出所所长王尚飞,已调离,潘继承的同学;乡政府负责司法的女干部(丈夫叫孟浩);老家在孟楼的孟某村支书潘正信。
被迫害人员:潘阁村潘正春夫妇、白景荣(女,放弃修大法后,已离世)、潘正敏妻子、李克家、潘成玉、王茂云、赵厚芹(女,放弃修大法后已离世)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情况:
1.非法关押在村委会院内。
2.强行洗脑,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3.被逼到原鹿湾乡政府照相、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