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兴城市法院又对李树军进行非法庭审。
李树军七十八岁的老母亲事后写信给参与迫害的法院院长及法官崔保民,质问:“我儿曾身患多种疾病,久治不愈,幸亏遇到了法轮功。炼功仅仅两、三个月身体就全好了。这对我们这样一个贫穷家庭来说是个大好事;对于国家来说也是减轻了政府的负担。难道炼这样的功法还有罪吗?”
老人在法庭上看到儿子被警察绑架时打伤的胳膊,至今没有得到治疗,面临残疾的危险,她质问法官:他为什么不能得到治疗?
老人还说:儿子被兴城公安局无端抓捕,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也没有出示搜查证就抄家,而且抄家时主人不在现场,也没有物品清单,至今也没有出示拘留证。这不是执法犯法吗?警察抓错了人、办错了案也要承担责任的。我要求你们立即无罪、无条件释放我的儿子!
兴城法院原定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九点开庭非法审理诬陷李树军一案,而当律师和旁听三十多人登记、安检顺利到场后,法院却迟迟不开庭,直到九点半时才通知:因法官有事,明天开庭。面对法院无理的变故,律师打电话给审判长崔保民,崔竟然否认曾经通知律师开庭一事,被律师当场驳回,说一个堂堂的庭长竟然公开撒谎。后来,被律师告上检察院。检察院有关人员接待了律师,并说一定批评他工作失职。最后开庭还是改在第二天(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
法官崔保民说:李树军,你妻子离婚了,母亲年岁大,还有孩子没人照顾,都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李树军说:这是因为法轮功遭到中共的迫害造成的,是公检法在犯罪。
“公诉人”说李树军制作“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反党。李树军说,那块石头是天然形成的,五百年前裂开的,不是他做的。电视上都播放过,而且在百度上都可以查到的。法官崔保民无话可说。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朋友去兴城宁远派出所提出要求李树军能回家照顾其母,答复没有权利;随后又去兴城法院要求见崔保民法官,答复没有时间。六月三日,给崔保民打电话,崔接电话后很紧张,害怕,匆匆回答自己说了不算,给向上级反映便断了电话。在此期间老人由三个女儿照顾着,直到在医院离世,享年78岁。老人离世时双眉紧皱,太多的冤屈无处诉说,没有闭上的双眼是否希望在火化前能见上一眼自己日思夜想的儿子?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上午,兴城市法院非法对张桂环开庭。很多亲朋好友一大早就赶来了,三十多名亲友进入法庭,准备旁听。人们发现维稳办(610)头目陈志成穿着便衣也去了,不知道他跟刑庭庭长(也是主审法官)崔宝民搞了什么鬼,本来预计八点半开庭,拖到十点钟才把张桂环带进法庭。
当瘦弱的张桂环戴着手铐脚镣走进来时,好久没看到妈妈的儿子拿出手机想给妈妈照张相,结果六、七个警察围上去,把张桂环儿子的手机抢走(后来要回)。法官崔宝民对旁听亲友们说:不公开开庭,大伙看一眼(张桂环)就出去吧。十多名法警就往外撵人。
当瘦弱的张桂环戴着手铐脚镣走进来时,儿子拿出手机想给妈妈照张相,结果六、七个警察围上去,把张桂环儿子的手机抢走(后来要回)。法官崔宝民对旁听亲友们说:不公开开庭,大伙看一眼(张桂环)就出去吧。十多名法警就往外撵人。崔宝民说,我让你们出去,你们就出去。崔说,你告我去吧,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吧!
在法庭上,崔宝民多次无理的打断律师辩护,律师据理力争,依照法律为张桂环辩护,呼吁无罪释放当事人。最后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张桂环因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兴城市法院诬判二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李志芬被兴城法院诬判四年,勒索罚金2000元。法官崔宝民、陪审员王伟、田华;书记员孙仔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