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广昌因坚持信仰法轮功,于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被铁路公安局构陷,先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陈广昌的律师资格的年检也因此被暂缓注册。
二零一三年九月,铁路公安局解除了对陈广昌的所谓「监视居住」的迫害措施。陈广昌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向誉实律师事务所申请恢复年检。该事务所主任李相杰在法律之外提出刁难条件,要求陈广昌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宣誓 「拥护中国共产党」,陈广昌表示不能接受。李相杰遂拒绝为陈广昌申报年检,导致陈广昌律师此后不能再从事律师执业。同时,李相杰还通知陈广昌的客户,致使他丧失了已经服务十三年的顾问单位。这一切给陈广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陈广昌律师被迫离开该事务所。但是他在该事务所还有一部份收入没有领取,所以陈广昌、李凡丽夫妇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到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要求核对账目,计算清楚属于自己的收入。
李相杰拒绝核对,并有恃无恐的说:「你告我去吧!」陈广昌、李凡丽坚持要求核对,李相杰随即向「110」、「610」、司法局报警,声称有「两名法轮功份子闹事」。陈广昌随即也向「110」和司法局电话告知:本人是来事务所要求处理工资事项,不是来闹事。
不久「110」警察到场。李相杰叫人将所谓「证据」摊在桌上,其中有陈广昌律师向事务所同事说明自己遭受迫害的材料,以及全国各地不知名字的正义人士声援陈广昌律师而写给事务所的信函,以及陈广昌、李凡丽与事务所领导之间的短信照片。李相杰告诉警察此二人是法轮功(学员),暗示警察将两人带走。
陈广昌、李凡丽则向「110」警察说明自己是来处理工资事项,要求支付工资、计算清楚应得报酬,同时说明了事务所不给办理年检导致不能继续工作、以及客户被断掉等事实,以及由此给家庭生活造成的困难。
「110」警察对劳动工资事项进行了现场初步调解,但没有达成任何调解结果,遂建议陈广昌、李凡丽夫妻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