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宁夏中宁县公检法人员合伙上演了一出伪证据、伪鉴定连连的庭审,企图对法轮功学员丁乾和尤海军非法判刑。辩护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审判长张民鹏还说:不要提敏感词语!副庭长潘如军(主管此案)。
对于公诉人谭艳玲提出的伪证据,丁乾当庭指出,办案警察刘勇所作的笔录内容和签名都是伪造的,强烈要求第三方做公正鉴定。尤海军也指出,自己的笔录是在警察的诱骗下所作的。
时隔多日,丁乾家人向检察院公诉科再次要求重新请第三方做公正的鉴定,公诉科科长谭艳玲和黄莹莹答复:要求重新鉴定证据不足,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