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莫旗“六一零”恶警张世斌等在李久成的父母家(莫旗)将他绑架,在非法开庭时,李久成为自己辩护:“我到底犯什么罪?”所谓的审判长郭长锁说:“你触犯的是刑罚第三百条”。几天后,李久成被莫旗法院中共法官郭长锁非法判五年,李久成在莫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劫持到内蒙古保安沼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