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80502
中文姓名:
吴珺
姓名拼音:
Wu ?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鹤城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怀化邮编418000 电话区号 0745
鹤城区公安局:
局长:黄祖勤 13327250088
国保队长:刘美奇、雷文
鹤城区国保大队0745-2710479
大队长:宋东宁,手机13707458232
区国保:金诚耀(音)
区政法委书记陈张(陈善美侄),其父陈善良原公安局局长(离休)。住址:牡丹花园内。
近照:
家庭住址:
鹤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吴珺13874491788
迫害事实:
怀化市鹤城区“610”警察。

2014年4月8日上午,怀化市鹤城区“610”警察杨军、杨华、丁胜武与鹤城公安国保警察吴珺、迎丰派出所等几十名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学洪的家,翻箱倒柜,抢走现金五万余元,及几十台数字点播机、法轮功真相资料、书籍等私人财物,并绑架了王学洪、杜子爱夫妇。之前,住在王学洪家的法轮功学员罗家兵、张春秋,先后出门后也被警察绑架。罗家兵随身携带财物被劫走,包括一万多元现金(购货款)、MP3和各种证件。张春秋被绑架时正在下楼,身上的钥匙被抢走。警察用此钥匙套开了王学洪夫妇的家。事发后,法轮功学员邹桂莲、王玉英、刘玉娥等五人先后去王学洪家,都被警察盘问和非法搜查。其中王玉英、刘玉娥被绑架。12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郑红霞到王学洪家,被警察无理要求脱裤查身,郑红霞严词拒绝,警察非法搜查她的背包,直到翻出她的低保存折才停止。同日,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唐开菊、唐清英、尹秋阳和肖桂英一起去鹤城区公安局探望被610和国保、公安局绑架抄家的同修杜之爱,给她送衣物。610人员杨凡、国保大队长吴珺等人谎骗并将她们送入中医院强行检查身体,她们知道上当受骗后,给亲人打电话,警察看到唐开菊的家属赶到,就强行把她们胁持到怀化看守所野蛮搜身、非法关押,并唆使在押人员暴力毒打致身体多处变形。

2014年7月30日上午9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唐清英、唐开菊、尹秋阳、肖桂英四名法轮功学员。对此,怀化市610如临大敌,市、区、中方县及怀化铁路610纷纷出动,操控国保、便衣、防暴、交通等公安警察及消防队员,在法院内外及周围布控,阻挠民众参与旁听。

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遭无妄之灾,因亲人含冤而多次去“610”、公安局要求放人,都被“610”恶人杨军、公安国保吴珺、迎丰派出所副所长邓金文等人推诿搪塞或阳奉阴违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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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4/湖南怀化唐清英三次被冤判情况-369804.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3/湖南怀化市唐开菊遭三年半冤狱迫害-36212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4/湖南怀化唐清英等被非法庭审-296881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0/湖南怀化市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经过-2902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