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硚口法院对杨灵富非法开庭。
非法庭审时,法官谈毅多次打断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律师要求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杨灵富堂堂正正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无法定罪,宣布择日宣判。仅一个半小时,法庭就草草收场。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硚口区法院诬判杨灵富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武汉硚口法院欲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沈淑玲。因开庭时间与受委托律师先收到通知的其他开庭事项发生冲突,律师要求更改时间,硚口法院法官谈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