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中共迫害大法后,邓道立及中共书记张兴明多次找法轮功学员刘开放谈话,逼他放弃修炼,非法干涉他的信仰自由。公司还非法扣除了他在工作期间应得的奖金900元,用作抵扣把他关在「洗脑班」的伙食费等,把他强制绑架到洗脑班剥夺他的人身自由,还要让他出钱。
2001年11月25日左右,刘开放在单位上班时被电话叫到公司领导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主任邓道立及公司中共书记张兴明),一进办公室,便被人非法搜身,后来得知是北碚区公安分局公安一科的人。当时从他身上抢走了一个掌上计算机(后来他到分局去要求归还,他们说没收不还),之后他被绑架到家中搜查,又搜走了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随后被劫持到北碚区朝阳派出所关押1天1夜,其间未提供任何食物,第二天把他关押到北碚区看守所。直到2002年4月2日左右给他一张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单,将他释放(实际被关押了120多天),由单位接回上班。
2002年9月26日,刘开放正在单位上班时,被单位领导(公司办公室主任邓道立及公司中共书记张兴明)叫到其办公室,到办公室后,张兴明便说,这两个是朝阳派出所的,你跟他们到「学习班」去。就这样他便被两名邪警绑架到了北碚区新建党校内的「学习班」,实质是「洗脑班」。
2002年年底,刘开放被非法劳教时,公司到西山坪劳教所书面通知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原因是劳动合同到期,岗位已满,无岗位可安排,不再续签,变相将他除名,让他失去了生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