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80620
中文姓名:
李毅
姓名拼音:
Li Y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判员。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清晨,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谎称系北碚公安分局的人拦路绑架大法弟子刘开放到渝北区庐山村一农家乐内,对他非法搜身,抢走了4张真相币。非法提讯时向他出示了一份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公安分局的协查函。当晩他被劫持到渝北区看守所迫害,与他住在一起的另一大法弟子谭兴洪几乎同时也被绑架,同时被抢走的私人物品有:MP3三个。手机1部,计算机2台,打印机3台,刻录机1台,以及一些传单数据等。

大法弟子刘开放及谭兴洪在渝北区看守所被奴役劳动:折信封,折手提袋,折针药纸盒,各种月饼盒等各种手工劳动,同样没有工钱。白天做不完,晩上继续做,有时还要被罚扣起。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非法对刘开放和谭兴洪起诉(渝北检刑诉[2007]673号),诬蔑他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代理检察员:付思祥。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08)渝北法刑初字第100号刑事判决书对刘开放非法判刑五年,谭兴洪五年六个月。审判长是鄢寒秋,审判员是胡进,代理审判员是赵文建,书记员刘迪。刘开放不服邪恶的判决,在收到判决书后,当即递交了无罪上诉的诉状,谭兴洪也同样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上诉。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2008)渝一中法刑终字第164号下了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审判长是成春,审判员是李毅,代理审判员是但斌,书记员肖舸。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渝劳教审(2005)字第一百七十号非法判黎正芬三年。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2)渝一中刑终字第三百零六号,审判长罗荣清、审判员李毅、代理审判员李平、书记员彭曼殊。黎正芬被劫持到重庆永川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巴南区黎正芬生前遭迫害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4/%E9%87%8D%E5%BA%86%E5%B7%B4%E5%8D%97%E5%8C%BA%E9%BB%8E%E6%AD%A3%E8%8A%AC%E7%94%9F%E5%89%8D%E9%81%AD%E8%BF%AB%E5%AE%B3%E7%9A%84%E4%BA%8B%E5%AE%9E-307087.html
重庆法轮功学员刘开放多年来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5/重庆法轮功学员刘开放多年来遭受的迫害-29100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