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清晨,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谎称系北碚公安分局的人拦路绑架大法弟子刘开放到渝北区庐山村一农家乐内,对他非法搜身,抢走了4张真相币。非法提讯时向他出示了一份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公安分局的协查函。当晩他被劫持到渝北区看守所迫害,与他住在一起的另一大法弟子谭兴洪几乎同时也被绑架,同时被抢走的私人物品有:MP3三个。手机1部,计算机2台,打印机3台,刻录机1台,以及一些传单数据等。
大法弟子刘开放及谭兴洪在渝北区看守所被奴役劳动:折信封,折手提袋,折针药纸盒,各种月饼盒等各种手工劳动,同样没有工钱。白天做不完,晩上继续做,有时还要被罚扣起。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非法对刘开放和谭兴洪起诉(渝北检刑诉[2007]673号),诬蔑他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代理检察员:付思祥。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08)渝北法刑初字第100号刑事判决书对刘开放非法判刑五年,谭兴洪五年六个月。审判长是鄢寒秋,审判员是胡进,代理审判员是赵文建,书记员刘迪。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渝北区法院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处陈胜群三年徒刑。参与庭审的人员包括审判长陆涛,审判员鄢寒秋、郭敬彬,书记员黎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