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海港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廉宝昌进行了非法庭审。除了廉宝昌的几位家人前往旁听,旁听座上还坐着十几名610、政法委、公安等人员。
六个小时的非法庭审,廉宝昌的律师从多个角度做了有力的辩护。廉宝昌当庭指控恶警付晓兵等人对他的刑讯逼供,廉宝昌的律师也出示了他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亲自递交给海港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王某的控告书复印件,指控付晓兵等人对廉宝昌使用暴力实施刑讯逼供,已经违反了《警察法》,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暴力取证罪,希望检察部门调查处理。
面对廉宝昌的指控,审判长张淑霞与公诉人谭玉林以刑讯逼供没有证据与证人为由,对之推诿搪塞。廉宝昌问公诉人道:你们不是说“为人民服务”吗?你为什么不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呢?
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曾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五月十九日对张晓杰两次非法开庭,但都因律师抗议审判长张淑霞不肯除去张晓杰的刑具而改期。日前,该法庭决定五月二十三日第三次对张晓杰非法开庭。
秦皇岛海港区法院主管枉判法轮功学员庞淑月的张淑霞声称人送走了就与他们无关了,她说属于犯罪物品就不能拿回。不知她指什么是犯罪物品,人被绑架,私人的钱财物是自己的血汗钱也被说成是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