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郝香堂被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两个便衣直接绑架。从七月十四日到八月二十日,郝香堂被秘密辗转关押在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两天,河北省刑警大队沙河城中队二十三天,东汪派出所十三天,共计三十八天,远远超出“询问24小时”的规定限制。
期间,郝香堂被实施坐铁椅子、电击、熬鹰、用螺丝刀刺脚心、用树枝抽脚心等等酷刑折磨、刑讯逼供三十八天。分局局长是刘占峰,负责此事的是国保大队的刘东坡、王焕芳。沙河市国保大队的副队长侯守红用树枝抽、用螺丝刀戳脚心,高开区国保大队教导员王焕芳和沙河城刑警中队队长郝庆波用电棍电击。东汪派出所则用“熬鹰”(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的方式折磨。
迫害郝香堂的警察:刘占峰、李建农、刘东波、侯守红、郝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