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旭华在任期间(大约二零一二年初至今),为了向上升迁,不择手段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大厂县夏垫镇派出所所长伙同大厂特警及其他警察,到夏垫镇北王村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符玉坡和丈夫张文胜,以及法轮功学员丁桂玲,学员住宅均被警察翻得乱七八糟。符玉坡家计算机、部份大法书籍、数据等个人物品被抢劫。三人很快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警察同时到丁桂玲的妹妹丁桂丽家去绑架,因丁桂丽不在家,警察就绑架丁桂丽未炼功的儿子,并要挟丁桂丽换回她的儿子。丁桂丽被逼无奈,只得去换回儿子。丁桂丽也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
六月十五日当天,大厂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秦汉、吴旭华及大厂县夏垫镇派出所警察,又绑架了丁桂玲另外两个姐妹丁楠和丁丽丽,并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大厂县前丞相村法轮功学员王凤玉,因儿媳与儿子闹离婚,举报婆婆,说出家里有法轮功用品,国保大队王秦汉指使吴旭华、大厂镇派出所黄永等人进行绑架并抄家。不顾家里床上得脑血栓不能自理的丈夫,无人照管,强行带走送进廊坊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有法轮功学员帮助洗衣服,收拾房间定时送饭,被他们发现后,跟踪监视,企图迫害这些好心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六月,住大厂县的北京市法轮功学员的马瑞莲 ,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因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人告密,王秦汉指使吴旭华及大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提审、构陷,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迫害三个月。九月六日,被大厂县法院诬判三年,送进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大厂县法轮功学员张淑英、杨淑芳、刘继荣在与人讲真相救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当即被王秦汉、吴旭华带大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张淑英、刘继荣被拘留十天,杨淑芳被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大厂县法轮功学员刘秀香、金瑞玲、程英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大厂看守所,几天后,程英、刘秀香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主管副局长孙志刚及国保大队长王秦汉等,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作出非法行政拘留的决定:程英六天,刘秀香、金瑞玲八天。下午,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均遭到非法抄家,王秦汉指使吴旭华及祁各庄派出所警察六、七个人闯入程英家,一无所获;又到刘秀香家,逼迫刘秀香女儿交出房门钥匙,刘秀香女儿表示:钥匙没有,你们非要进去,后果自负。吴旭华不死心,带人闯入刘秀香的母亲家,乱翻一通,刘秀香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受到严重惊吓,金瑞玲家被连抄三次,中午一次、下午二点多一次,第二天一次,家中计算机、打印机、打印纸、大法书等私人用品被抢走。在非法查抄金瑞玲家时,王秦汉亲自带队,带着国保吴旭华、祁各庄派出所警察等,抢夺了金瑞玲的钥匙,当打开地下室的门时,王秦汉说:“这回可找着根儿了,赶紧叫特警拉东西!”警察非法抄家时未出示任何证件。 三十日中午,乱翻楼上住宅一次;后又返回一次;下午两点多地下室一次;第二天又到别处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包括地下室,犄角旮旯搜得特别仔细,抢走了现金、家用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手机、大法书籍、法像、等大量个人物品。他们是盗抢金瑞玲包里的两串钥匙,私自闯入地下室查看后,再通知家里人进行非法抄抢。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程英已被放回家,刘秀香仍被劫持在廊坊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大厂国保吴旭华非法提审了刘秀香。
主管副局长孙志刚、王秦汉、吴旭华做出决定,将金瑞玲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大厂县看守所。六天后金瑞玲被转为刑事拘留,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四月十七日被非法宣布逮捕。 关押了近半年,多次审讯,诱供,构陷,六月十六日转到检察院,准备起诉判刑。后来,由于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大厂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查。孙志刚及王秦汉、吴旭华再次将所谓案卷转到检察院,并给她制作了没有笔录的证言。八月二十二日至九月二十二日期间,大厂县检察院、法院对其进行非法起诉、庭审,以「利用某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之罪名,非法判金瑞玲三年缓刑五年。
程英于四月五日、刘秀香于四月七日上午八点半,被强行劫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头天晚上,国保欺骗让刘秀香打电话告诉家里,明天早上到看守所接人,却让刘秀香单位打电话通知家属,把换洗衣物送单位,明天送刘秀香去廊坊洗脑班。吴旭华强制将程英和刘秀香送洗脑班,程英被廊坊洗脑班拘禁迫害一个多月,刘秀香被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迫害两个半月。
二零一二年六月中旬,大厂公安国保大队王秦汉、吴旭华勾结大厂特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连续作恶,仅六月十一日和六月十五日这几天,就绑架了七位法轮功学员。夏垫镇东小屯村法轮功学员王玉贞,北王庄村张文胜、符玉坡夫妇,丁桂玲、丁桂丽、丁楠和丁丽丽四姐妹,七人被绑架、抄家,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及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