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中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勇等伙同中卫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闯到中宁县法轮功学员尤海军的家,绑架了尤海军和正在做客的丁干。九月十八日,刘勇和警察杨林非法提审丁干,丁干拒不配合。刘勇、杨林竟然伪造笔录内容,然后代丁干签名,并将此作为「证据」提交到中宁县检察院。此后,检察院两次因证据不足,将此案打回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王金成与刘勇等继续制作证据,第三次将此案提交到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宁夏中宁县法院相信检察院、公安局伪造的证据对法轮功学员丁干(丁发栋)和尤海军非法庭审,当庭没有宣判结果,至今已过去近两个月,俩人仍被非法关押,家人多次探视遭拒绝。